首  页 核心业务 收费标准 企业服务 退休咨询 常见问题 关于我们
 首页 >>新闻动态
北京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笔记举例说明

.
1、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根据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参保职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 9 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 9 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 9 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 12 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
2、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是对职工因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导致劳动暂时中断给予必要经济补偿。
.
3、2021 年 5 月 31 日(含)起符合本市参保缴费规定缴费的未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
4、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目前,本市生育津贴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符合生育政策生育婴儿的在享受 98 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 30 天生育津贴(未婚生育不享受此生育奖励) 。如难产的再增加 15 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
5、生育保险津贴待遇计算方法:生育津贴=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 天×产假天数。此处产假天数为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即 128 天,另外难产加15 天+多胞胎每个加15天。
.
6、分娩方式包括顺产及难产,其中难产包括剖宫产、产钳助产、胎吸助产三种。

.举例说明:
.
某员工:剖宫产=难产,产假98天,30天生育奖励,难产15天,小计:143天。分娩时所在单位上年月平均缴费基数:6239.
.
津贴计算方法:6239÷30天×143天=29739.23
.

小红书@十年亿总结

Copyright2018-2028 shebaodaibangongsi.com 京ICP备09063796号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信息、图片、来源于网络,本网站只负责对文章、图片、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 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本站文章、图片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