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前检查费申报需要的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 明细表》;
(3)收费票据 ( 包含医事服务费 )
(4)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8)报盘文件
2、计划生育手术门诊费用申报需要的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 明细表》;
(3)收费票据 ( 包含医事服务费 );
(4)处方底方(急诊需提供急诊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急诊证明(提供以下任何一项即可:盖有急诊 章的急诊诊断证明书、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病历、盖有急 诊章的急诊科处方、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 处方);
(8)报盘文件。
3、生育保险住院费用申报需要的材料
(一)办理条件: 1、未持社保卡急诊住院的费用。 2、单位欠费期间的费用。 3、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办事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
(3) 收费票据;
(4) 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5)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6) 急诊证明(急诊未持卡患者提供,需明确入院途 径为急诊入院);
(7) 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 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复印件(仅分娩住院费用提供。必要时提供:《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时已在本 市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取得服务单的,无须 提供上述生育登记服务单纸质证明);
(8)报盘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