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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仅供参考---北京延庆生育津贴报销+生育产检报销+生育住院报销

1生育保险津贴申领需提交的材料

1. 分娩人员提供:

(1)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3) 出院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4) 本市户籍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再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原件);

(5) 外埠户籍提供《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6) 长期驻外无法办理《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一年内有效)。

2.引、流产人员提供: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中身份证号码为15位,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提供具体的手术时间及孕周数)

注意事项:

1. 《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若为非中文材料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及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原件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 所有复印材料均需A4纸;

3. 出院诊断证明须注明妊娠起止时间(孕周数)、孕产情况、胎儿数、生产方式;

4.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或计生手术结束三个月后申领;

5. 生育津贴可选择发放到单位账户(即单位代发)或个人账户(即银行代发)。

6. 提供《北京市再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需提供情况说明(公司盖章,原件)

7. 诊断证明与生育服务单孩次不符,需提供情况说明(公司盖章,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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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的申报材料

(1)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门诊)》(报盘生成,加盖公章);

(2)《北京市生育保险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报盘生成,加盖公章);

(3)收费票据;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北京市各种类型的生育服务单或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无法办理《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复印件)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一年内有效)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报盘文件(拷贝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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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住院费用申报

1.办理条件:

(1)未持社保卡急诊住院的费用;

(2)单位欠费期间的费用;

(3)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2.申报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住院)》(报盘生成,加盖公章);

(2)《北京市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报盘生成,加盖公章);

(3)收费票据;

(4)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5)诊断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北京市各种类型的生育服务单或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无法办理《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复印件)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一年内有效)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异地费用除外);

(10)报盘文件(拷贝电子数据)。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取/放环、人工流产、药物流产、住院前300)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门诊)》(报盘生成,加盖公章);(2)《北京市生育保险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报盘生成,加盖公章);

(3)收费票据;

(4)处方底方(急诊需提供急诊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引流产类需写明具体手术时间及孕周数;取放环类需写明手术日期及手术名称)

(7)结婚证(复印件);

(8)报盘文件(拷贝电子数据)。

四、注意事项

1、票据应按照日期排列,最早日期在上;

2、医事服务费纳入产检、计生报销范围;

3、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自2020年1月1日起支付到个人北京银行医保账户;

4、参保人除A类、中医、专科医院外,应在所选的定点医院就医(定点生效日期前的费用不予报销)

5、不可申报的票据:

• 医保已经实时结算的票据;

• 特需费用(产前检查、住院分娩);

• 明细不全的票据(另附明细清单后方可申报);

• 单张票据仅有药费(西药费、中药费);

• 无痛人流、住院药流等不符合住院标准的计划生育住院费用;

• 孕期治疗各种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另行申报基本医疗保险);

•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等)发生的费用;

6、提供《北京市再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需提供情况说明(公司盖章,原件)

7、诊断证明与生育服务单孩次不符,需提供情况说明(公司盖章,原件)

8、结婚证上登记的是15位身份证号,需要提供18位身份证的复印件

9、出院诊断证明须注明妊娠起止时间(孕周数)、孕产情况、胎儿数、生产方式;

10、生育手工报销自2019.4.1起需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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