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条件(正常退休):
1. 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岗年满55周岁、女工人岗年满50周岁;
2.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外埠人员申请条件(正常退休):
1. 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岗年满55周岁、女工人岗年满50周岁;
2.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前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
三、因病提前退休(职)
1.依照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四、特殊工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工种须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备案确认(原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