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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员工医保报销后高额自付花费纳入大病保障
发布时间:2020-02-05

今年,本市将向社会发布最新的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政策,把职工经医保报销后的高额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障范围。

去年是首都医疗保障系统履行职责的第一年。在医耗联动综合改革中,本市对662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调整;将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封顶线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将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的门诊、住院、重大疾病全年救助封顶线,分别从6000元、6万元和12万元提高到8000元、8万元和16万元。

今年,本市将大力推动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紧密衔接,最大程度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北京市医保局透露,年内本市将向社会发布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政策,把职工经医保报销后的高额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同时,还将建立生命周期两端特殊群体保障机制。

针对老年群体中的失能失智人员,将在石景山区全域范围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全要素、全流程试点。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保险产品。早在20184月,本市已在石景山区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此外,本市还将针对少年儿童中的孤独症等特殊疾病患儿群体,着力破解治疗康复和社会融入问题;针对孕妇群体,提高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费用支付标准。(来源中国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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