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转移到丰台区:
网上预约“普通”号后至朝阳区社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科或分中心提交材料。
注:建议转出当月到转入区县办理转入业务。具体要求请咨询转入区县。
三、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五证合一”单位不提供);
2.最近月银行托收单或收款发票复印件(如上月无参保人员,则不提供此项);
3.《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4份(加盖单位公章);
4.特殊情况,需提供其它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20日(不含)之后办理过缴纳月报或补缴业务的单位请于次月办理转出手续。
2.单位社保转出前请将增减人员等业务办理完毕,并且需提前核实单位是否有支付信息。
3.如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企业需额外提供《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供名称变更批件复印件。
4.以上报表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均须为A4规格(不能使用重复利用纸张),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见,报表不得涂改。报表内容需机打或者黑色签字笔手工填写。
5.如有特殊情况请携带相关材料至业务柜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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