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自2014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出示《工伤证》和社保卡,工伤医疗费用可直接实时结算。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信息、图片、来源于网络,本网站只负责对文章、图片、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 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本站文章、图片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