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卡;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
3.《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
4.报盘文件;
5.《诊断证明书》;
6.收费票据;
7.住院费用结算单(汇总明细清单);
8.《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外埠费用除外);
9. 同时提供符合办理条件的材料,如:
(1)转诊治疗的,请提供《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2)外伤需提供受伤经过并加盖单位章。
【申请条件】
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在外埠就医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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