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在北京行政区域内驻军且在北京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的军队离退休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3、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外埠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标准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部队离退休老年人还需提供离退休证件复印件一张
4、符合条件的外埠老年人还需提交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北京市公安局统一印制、在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北京市居住证》和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初审
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村)委会提出个人申请,同时提交办理材料,居(村)委会统一报送街道(乡镇);
2、复核
街道(乡镇)对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资料进行审核,按老年人身份证提供的信息资料填写优待证卡片(粘贴照片),统一编号后上报区老龄办;
3、核准办理
区老龄办对办证老年人信息逐一进行核准,核准后对优待证加盖钢印,老年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优待证》;
对符合条件的部队离退休老年人持办理材料,到师级以上政治机关提出申请。由师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汇总后出具符合办证条件证明,统一到辖区区老龄办核准办理。
注:办理“老年优待证”免费。
办理地点
一般老年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村)委会
部队离退休老年人:师级以上政治机关
优待福利
(一)公园/场馆类
市属公园通用年票:60至64周岁老年人优惠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每张50元。
公益性文化设施: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博物馆(院)、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文化馆: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室)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公共体育场馆: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优惠服务。
服务/活动中心: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站、室)对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公益放映机构:各区县电影公益放映机构每月为驻区老年人免费放映一场电影。
(二)医疗服务类
大、中型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就医提供“六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实行“三优先”(就诊、出诊、建立家庭病床)服务,实行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每年为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体检服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免收家庭病床查床费。
(三)咨询类
96156:市老年心理咨询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
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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