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银行缴费协议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新企业,持单位营业执照到北京市社会保险16家合作银行(银行名单详见“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以下简称“社保网上平台”),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合作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协议一式2份(协议文本名称、式样和办理手续或略有不同,由各合作银行提供安排)。
(二)网上填报单位信息
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均全程网上办理无需到经办机构审核:
1.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新注册单位开通网上服务”页面,选择“初次登录”-“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扫描二维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单位信息,注意缴费、支付区县均选择“朝阳区”,缴费方式选择“银行缴费”。填写完毕并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即时审核通过,并向单位填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
2.“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进入“在线办事”页面,选择“北京市企业e窗通服务平台”,在办理企业注册的同时,即完成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三)网上自助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
1.打开“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扫描二维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
2.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后,企业可自助登录平台申报各项业务。
三、办理材料
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企业需先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社保登记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再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避免无法缴纳社保费用,影响单位和个人权益。
2. 企业在办理此业务时,如提示“无工商信息”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自助开通社保网申服务功能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并约号到现场办理。办理流程同《非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3.未办理银行开户的企业,在填报信息时可暂不填写银行帐号等信息。企业办理银行开户后,再申报银行缴费途径变更,具体流程见“办事指南”-“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如未填写银行帐号等信息的企业,在办理职工新参保或转入业务前,必须与银行签订银行缴费扣款协议,并按申报银行缴费途径变更流程到现场补齐信息。
4.企业应确保各项信息申报无误,并每月核对是否缴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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