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社保卡;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明细表》;
3.《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或《北京市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
4.报盘文件;
5.《急诊诊断证明书》;
6.收费票据;
7.处方底方;
8.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9.《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10.同时提供符合办理条件的材料,如:
(1)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复印件;
(2)外伤需提供受伤说明并加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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