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在外埠就医发生的费用;
【办理材料】
1.社保卡;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
3.《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
4.报盘文件;
5.《诊断证明书》;
6.收费票据;
7.处方、费用明细
8.《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外埠费用除外);
9.外伤需提供受伤经过并加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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