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年满50周岁;
2.社保缴费账户为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在京缴费满10年;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办理材料】(注意:提交材料须齐全、准确,填写项目(模板)内容完整,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核准时将留存归档)
1.单位承诺书(附件1);
2.个人退休申请表(外埠)一式2份(附件2)(必须由本人当面申报签字确认);
3.《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3);
4.无档案的人员、户籍和人事档案不在一个省市的人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人员需填写《户籍地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一式三份(附件4)(手工填写,不能复印);
5.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6. A4白纸6张(须左下角盖单位公章),供打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使用;
除上述材料外,涉及以下情况的需提供:
7.女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等材料(用工单位提供);
8.申请因病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
9.高级技师人员提交高级技师证书原件或评审表、聘书原件、劳动合同;
10.如涉及羁押、判刑、假释、缓刑、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等特殊情况,须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11.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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