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人说,自己不是北京户口,但在北京缴纳社保十??多年了,没有档案,对于自己后期退休该咋办
小编找到关于相关退休所需材料清单,特地给大家整理一下。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是北京市的,申请退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基本材料:
职工档案、《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曾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北京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
2、正常退休:
基本材料同上、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及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因病提前退休:
基本材料同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基本材料同上、经备案确认的本单位特殊工种名录一份、《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一式二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要求的材料中是有涉及档案材料的,所以档案确实是很重要的材料,毕竟涉及参保人的身份判定,这也会影响退休后享受的待遇,特别是一些特殊工种已经涉及视同缴费年限、工龄等相关问题,没有档案是很难判断的。
不过对于没有档案的,可以办理退休,没有档案者按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相关福利待遇自然是无法享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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