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法在京办理退休的常见情形
目前,外埠职工无法在京办理退休手续、无法享受北京退休待遇的主要情形包括:
1.在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但社保账户标识为“临时账户”。何为临时账户人员?一般是指女性在40周岁、男性在50周岁之后才开始在京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
2.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0年。
3.在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但存在违规补缴等问题。
二、在京办理退休的主要条件
通俗的讲,外埠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否在京退休,首看身份、再看年限,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身份:外埠职工在社会保险库中人员标识为“一般账户”。
何为一般账户人员?一般是指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在北京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即使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只在京正常缴纳了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其身份也会被认定为一般账户。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均为补缴的,不能认定为一般账户。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等文件规定,临时账户人员无法在京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北京退休待遇。通俗的讲,女性在40周岁、男性在50周岁之后才开始在京缴纳养老保险的,即使缴纳了200年养老保险,依旧无法在北京退休。
2.年限:外埠职工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必须达到10年以上。
(1)办理退休。外埠职工(一般账户人员)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0年以上,且总工龄(视同工龄+实际缴费)累计满15年以上的,可直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2)继续缴费。依据《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外埠职工(一般账户人员)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0年以上,但总工龄不满15年的,外埠职工可申请延长补足不满年限后(在京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
三、建议
1.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在北京开始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最少缴纳养老保险一个月,确保社保标识为一般账户。
2.在京养老保险争取连续缴费,因企业原因造成漏缴、断缴等,及时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确保到达退休年龄时,累计在京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以上。
3.外省市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时转移进京,确保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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